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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阪体验

体验制作并品尝章鱼烧→“食用可”+住宿套餐

在章鱼烧名店,品尝自己亲手制作的章鱼烧,享受制作的过程和成功的喜悦。邀请自己的亲朋好友一起,为日本的旅行留下最难忘快乐的特殊回忆吧!

体验制作蛋挞挂件(食品样品/饰品)→“食用不可”+住宿套餐

可以体验日本文化的住宿套餐。在体验制作蛋挞挂件的同时,还能将自己亲手制作的蛋挞带回家,留作纪念或是送给别人做礼物再好不过了。千万不要错过这么难得的日本旅游“行程”哦!
 

体验制作章鱼烧挂件(食品样品/饰品)→“食用不可”+住宿套餐

 可以将自己在食品样品/饰品店里亲手制作的章鱼烧挂件,做为日本旅行的土特产,留作纪念或是送给亲朋好友。还有什么礼物能比自己亲手制作更有意义的吗?有点小难度,快来挑战一下吧! 
 

体验制作寿司挂件(食品样品/饰品)→“食用不可”+住宿套餐

可以将自己在食品样品/饰品店里亲手制作的寿司挂件,做为日本旅行的土特产,留作纪念或是送给亲朋好友。在享受制作过程的同时也享受成功的喜悦。期待您的预订哦!
 

客房

单人房

房间面积 10~11㎡
长190cm×宽120cm
床数量 1
最大住宿人数 1人

大床房

房间面积 11~13㎡
长190cm×宽160cm
床数量 1
最大住宿人数 1~2人

双床房

房间面积 12~13㎡
长190cm×宽100cm
床数量 2
最大住宿人数 2人

客房用品

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洗手液,牙刷套装(杯子+牙刷牙膏),浴巾,毛巾,
剃须刀,女士用品(梳子,化妆棉,棉棒等)
 

客房设备

空调,免费无线网(全酒店适用),电视,加湿空气清新器,电水壶,闹钟,常備灯,冷藏冰箱,风筒/吹风机,茶包,睡衣

借贷设备(酒店前台)

指甲剪,熨斗,充电器,插排(电源延长线),裤线热压机(裤子专用熨烫机),针线套盒等

观光景点

黑门市场
大阪城
大阪海游馆
万博纪念公园
阿倍野HARUKAS

交通手段

HOTEL ASIATO

〒542-0073 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日本橋2-70-7
  • 南海难波站 走路约10分钟
  • 日本桥站(地铁)10号出口 走路约5分钟
  • 难波站(地铁) 11号出口 走路约10分钟

常见问题

入住时间和退房时间是什么时间?
入住时间 15:00 退房时间 11:00
可以提前办理入住或者延长退房时间吗?
在酒店可以准备房间的情况下,需要事先联系酒店前台,追加如下表的额外费用,是可以提前办理入住或者延长退房时间的。

提前办理入住的额外追加费用

~11:00 客房住宿费用的100%
11:00~13:00 客房住宿费用的50%
13:00~15:00 客房住宿费用的30%

延長退房时间的额外追加费用

11:00~13:00 客房住宿费用的30%
13:00~14:00 客房住宿费用的50%
14:00~ 客房住宿费用的100%
办理入住手续到什么时间?
正常办理入住手续截止时间是下午的24点。如果到了24点您还没有办理入住手续的话,将会视为您自动取消住房订单。另外,请您在晚于客房订单的办理入住手续时间时,提前联系酒店。
有宵禁吗?
只有在办理完入住手续之后,才可以自由出入酒店。因为本酒店的正门将于24点上锁,那之后需要使用房卡进入本酒店。
有关解约/取消住宿订单的手续费
解约手续费如下图所示
  当天 前一天 2天前 9天前
14名 以下 100% 100% 20%
15名 以上 100% 100% 50% 10%
要住宿客人直到要住宿日的傍晚24点(如果提前预定了预定的抵达时间,而且已经超过了该时间的两个小时)还没到达酒店,住宿契约会被视为已被客人取消来处理。
※但是,具体的解约手续费用规定会根据预约住宿订单的网站不同而不同。
酒店内可以吸烟吗?
本酒店各个房间和酒店室内全部都是不可以吸烟的。当然,在酒店外有专门的吸烟场地。
※如有发现在酒店内或客房内吸烟的行为,需要您缴纳除味清扫客房的清洁费。电子烟也是对象内。
能上网吗?
酒店内有无线网供您使用。
有手机的充电器吗?
我们在酒店前台提供借用的手机充电器,但是数量有限,请您谅解。
客房都有哪些备品设备呢?
客房内有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洗手液,牙刷套装(杯子+牙刷牙膏),浴巾,剃须刀,女士用品(梳子,化妆棉,棉棒),毛巾等用品
酒店有停车场吗?
实在抱歉,本酒店没有停车场。
可以使用哪些信用卡支付住宿费用等呢?
VISA、JCB、AMEX、Master card, Diners Club card等信用卡可以使用。
办理入住和退房之后,可以寄存行李吗?
只有当天可以暂时保存您的行李。
※除了易碎品,贵重物品,冷藏食品等。

ASIATO住宿条款

ASIATO住宿条款

本条款适用范围
(第1条)1.本酒店(以下均省略为酒店)指定的住宿条款及相关条款均以本条款为准,本条款上没有的规定的事项则以相关法令或惯例为准。
2.酒店可以不顾前项规定,在不违反本条款的宗旨、法令及惯例的范围内做出特殊处理。
住宿契约的申请
(第2条)1.有意申请住宿契约的客人,应向酒店提供以下事项。
(1)住宿者的姓名、地址、电话
(2)住宿日期和预计抵达时间
(3)其他酒店认为必须的事项
2.住宿客人于住宿期间内超过第2条的住宿日期而申请继续住宿时,酒店以其申请的时间点作为住宿客人申请的新的住宿契约处理。     
住宿契约的成立
(第3条)1.住宿契约于酒店承诺前条的申请时成立。但是证明酒店没有承诺时,不受此条限制。
2.住宿契约依照前项的规定成立时,以住宿期间(超过3天者以3天计算)的基本住宿费为限,在酒店指定的日期之前,支付酒店规定的住宿预定金。
3.申请费先抵扣住宿客人最后应该支付的住宿费用,发生适用于第6条和第17条的规定的情况时,按照违约金、赔偿金的优先顺序抵扣,如有余额,将按照第12条的规定在支付费用时返还。
4.住宿客人未按第2项的规定于酒店指定的日期之前支付住宿预定金时,住宿契约将失去其效力。但仅限于指定住宿预定金的支付日期时,酒店将会告知住宿客人这一点。
不需要支付申请费的特定协议
(第4条)1.尽管有前项第2条的规定,酒店可以在契约成立后对特定协议进行回复,不需要支付同一款项的押金。
2.在接受酒店住宿契约的申请时,如果酒店不要求支付第2条规定的住宿预定金,而且如果您没有在指定的截止日期前付款,那么我们会把它当作前项的特定协议进行回应。
拒绝签订住宿契约
(第5条)酒店在以下情况下,不接受住宿契约的签订。
(1)不是根据本条款进行住宿申请时。
(2)由于客满没有空余客房时。
(3)已判明要住宿的人员在住宿时,有可能做出违反法律规定、公共秩序或扰乱风纪等行为时。
(4)已判明要住宿的人员是传染病患者时。
(5)要住宿的人员对酒店或酒店工作人员施加暴力提出无理要求,或提出超过合理范围内的负担时。
(6)要住宿客人为暴力团伙、暴力团伙成员、与暴力团伙有关联的团体或人员,或者其他具有反社会性质的团伙时。
(7)要住宿客人为暴力团伙或暴力团伙成员所控制的事业法人或其他团体时。
(8)要住宿客人为团体法人,其团体内有暴力团伙成员时。
(9)由于天灾,设施故障等不得已的理由不能接受住宿时。
(10)要住宿客人在住宿申请提交之后无法取得联系时。
(11)要住宿客人未经酒店的许可让第三方留宿或让第三方住宿时。
(12)要住宿客人携带危险物品或重物品时。
(13)要住宿客人因醉酒等被认定会给其他客人带来不便时。要住宿客人做出了给其他客人带来麻烦的言行举止时。
(14)当犯罪或被指控为犯罪者、被告发、被捕或被起诉时。
(15)携带宠物(动物)入住时(导盲犬除外)。
(16)符合都道府县的规定时。
要住宿客人的契约取消权
(第6条)1.要住宿客人向酒店申请,可以解除住宿契约。
2.酒店根据由于要住宿客人的原因・责任取消全部或部分住宿契约时(根据第3条第2项规定,酒店指定了住宿预定金的支付日期,而且除了要住宿客人在未支付住宿预定金之前解除了住宿契约的情况),依照附表2揭示的内容收取违约金。但是,如果酒店接受第4条第1款的特殊契约,只有当酒店通知客人在客人取消住宿契约时有义务支付罚款。
3.要住宿客人直到要住宿日的傍晚24点(如果提前预定了预定的抵达时间,而且已经超过了该时间的两个小时)还没到达酒店,住宿契约会被视为已被客人取消来处理。
4.在根据前款规定被视为已经取消的情况下,导致要住宿客人没有联系酒店并导致要住宿客人没有到达酒店的原因是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机构的交通不便或延迟的事实得到证明的情况,我们将不会收取第1项的违约金。
酒店的契约解除权
(第7条)1.酒店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取消住宿契约。
(1)发生与第5条第3项到第16项内容相吻合时。
(2)要求明示第8条第1项的事项,但在限期内没有对其进行明示时。
(3)要求支付第4条第1号的预定金,但在限期内没有支付时。
(4)在卧室(客房)吸烟,毁坏消防设施等,不遵守其他不符合酒店规定的使用规则的禁止事项(仅限于防火必要条件)时。
2.酒店根据前项规定取消住宿契约时,按照该契约所收取的预定金将如数返还。
住宿登记
(第8条)1.要住宿客人在住宿当天请在前台登记以下事项。
(1)要住宿客人的姓名、年龄、性别、住所、电话和职业。
(2)外国的要住宿客人的国籍、护照号码、入境口岸和入境年月日。
(3)出发日期和预订出发时间。
(4)住宿料金(根据附表1的基本住宿料金表)
(5)其他酒店判明的必须事项。
2.在日本国内没有固定住所的外国宾客,需出示护照原件,护照复印件将由酒店收取保管。
3. 当要住宿客人打算以可以替代旅行支票,住宿券,信用卡等货币的方式支付第十二条的费用时,需要提前在前项条款登记时提交并获得酒店的批准。
客房的使用时间
(第9条)1.住宿客人能够使用酒店客房的时间是从到达酒店当天的下午3点到退房当天的上午11点。但是,连续住宿的时候,除了到达酒店的当天和退房的当天,其他的全天都可以使用。
2.尽管有前项规定,酒店也接受该项规定的时间外的客房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收取额外费用。
提前办理入住的额外费用
(1)     ~11点:客房费用的100%
(2)11点~13点:客房费用的50%
(3)13点~15点:客房费用的30%
延迟办理退房的额外费用
一小时一千日元
利用规章的遵守
(第10条)住宿客人利用酒店时要遵守酒店定制的揭示在酒店内的利用规章。
营业时间
(第11条)1.酒店的主要设施等的营业时间如下,其他设施等的详细营业时间在酒店的手册、各处的揭示板、客房内的服务目录中有具体介绍。
(1)前台等服务时间
・没有宵禁
・前台24小时服务
(2)早餐时间:7:00 am~9:00 am
(3)附带设施服务时间
・自动贩卖机24小时服务
・投币式洗衣烘干机 6:00~23:00
2.前项的时间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有时会临时变更。该情况下,会以适当的方式给予通知。
付款
(第12条)1.酒店接受以日元或酒店认可的优惠券、信用卡等方式进行支付,住宿人须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在酒店前台进行支付。酒店不接受个人支票。
2.要住宿客人在客房开始使用后自愿没有住宿时也要收取住宿费。
酒店的责任
(第13条)1.如果由于酒店没有履行住宿契约及相关契约而给客人造成损害时,酒店会对此作出相应赔偿。但是,对于不是因酒店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酒店概不负责。
2.酒店加入了赔偿责任保险,以应付紧急火灾等。
不能提供预订的客房时的对策
(第14条)1. 当酒店不能提供与客人签约的客房时,我们将在客人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在相同条件下安排其他住宿设施。
2.酒店无法按前项规定为住宿客人协调其他住宿设施时,将向住宿客人支付与违约金等额的补偿费,该补偿费被视为损失赔偿费。但当酒店无法提供客房的责任不在酒店时(由于自然灾害,灾难等原因),则不予支付补偿费。
寄存物品的处理
(第15条)1.住宿客人在酒店前台寄存的物品、现金或贵重物品出现丢失、损坏等情况时,除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引发,酒店需赔偿相应损失。但当住宿客人未按照酒店要求如实告知寄存现金或贵重物品的种类及价格时,酒店对其损失的赔偿上限为10万日元。
2.住宿客人携带进入酒店且未寄存于前台的物品、现金或贵重物品,因酒店过失或疏忽导致丢失或损坏时,酒店需赔偿相应损失。但当住宿客人未事先告知物品的种类及价格时,除酒店有重大过失之外,赔偿额上限为5万日元。
住宿客人的行李或随身物品的保管
(第16条)1.住宿客人的行李先于其本人到达酒店时,只有事先已取得酒店的同意的情况下,行李将由酒店负责保管,酒店会在住宿客人抵达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时将其转交给住宿客人。
2.若住宿客人退房时将行李或随身携带物品遗忘在酒店,自酒店工作人员发现该物品之日起,酒店将对其负责保管三个月。若客人遗忘的物品较为贵重,酒店将迅速转交给最近的警察局处理。此外,对住宿客人遗留在房间内的食品、饮料或杂志等,若客人在退房后第二天之内未与酒店取得联系,酒店对上述物品拥有处分权。
3.对于住宿客人遗失的行李或随身物品,酒店为判明其内容和性质并进行适当处理,需进行开包检查。酒店将根据实际情况,将物品返还失主或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客人无权提出异议。
4.上述第2项和第3项情况下,酒店对于住宿客人的行李或随身物品负有保管责任,除酒店有重大过失之外,赔偿额上限为1万日元。
住宿客人的责任
(第17条)由于住宿客人的故意或过失使酒店蒙受损失时,由该住宿客人赔偿酒店的损失。
(1)当判明住宿客人在客房吸烟时,我们会收取停止销售此客房的费用,还有5万日元的除臭清理费用。
(2)由于故意或疏忽,客房内的设施和设备变得无法使用时,将收取维修费用。
客房的清扫
(第18条)1.当客人连续入住同一客房2晚或以上时,我们将按原则清扫客房。
2.即使收到住宿客人不需要客房清扫的请求,我们也会根据法律和地方法令,每三天至少清扫一次客房。不过,如果酒店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随时清扫房间。
3. 关于前款所述房间的清洁,客户不得拒绝。
优先语言
(第19条)本条款有日文、英文、中文版本,各版本条款的语言表述如有表述不一致或不同之处时,以日文版本为准。
责任放弃声明
(第20条)在酒店使用互联网/ Wi-Fi时,请住宿客人自行承担风险。 即使服务由于系统故障或使用过程中的其他原因中断,对于因此用户受到任何损害,酒店概不负责。 另外,对于因本酒店不恰当的行为给酒店和第三方带来的损害,我们将对此进行赔偿。
在住宿登记时个人信息的处理
(第21条)1.目的:对于要住宿客人申请住宿契约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我们除了开发更好的产品和改善服务外,还将使用我们保留的个人信息安排住宿并与客户联系,发送各种信息和分享其他服务信息。
2.对第三方信息提供的规定限制:为达到使用目的,您所保存的个人信息将在必要的范围内或者在各种法律法规中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处理。除此之外,我们不会向第三方提供。
3.严格妥善处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外部人员未经授权访问个人信息,丢失,破坏,伪造,个人信息泄露等危险,努力安全,正确地管理个人信息。
条款的修正
(第22条)这些条款和条件可能会随时修改。修改本协议后,酒店将在条款生效日起在酒店网站或客房的条款中公布。
 
 
附表1
住宿费用内容(第8条第1项、第3条第2项和第12条第1项相关)
住宿内容
住宿客人需支付的总费用 住宿费用
  • 基本住宿费用<房间费用(或者房间费用+早餐费用)>
  • 服务费用(①×10%)
追加费用
  • 餐饮费用等其他费用
  • 服务费用(③×10%)
税费 消费税等法律规定的税费
备注:税法修改后,以修订后的规定为准。
附表2
违约金(第6条第2项相关)
住宿契约申请人数 当天 前1天 9天前
~14名 100% 20% -
15名~ 100% 50% 10%
(注释)
1. “%”为违约金与基本房费的百分比。
2. 如果减少契约天数,无论缩短多少天数,我们都将收取1天(第一天)的违约金。
3. 如果某个团体客人(15人或以上)的入住契约中的部分客人需要取消入住时,在住宿前十天(接受申请的当天),对于相当于总客人总数的10%的人数(如果小数出现,则向上舍入)将不收取违约金。
※当然,本条款也适用于您所预约住宿的网站的违约金条款。